自费女歌手在法庭上
本报讯 千里迢迢来到北京,自费百万找艺人公司为自己包装推广,一心想成星的江西女孩周子琪,却因认为东家推广不力,家里筹来的100万全打了水漂而与东家闹翻。昨天下午,周子琪状告北京中文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时,该公司不仅表示不认同周的控诉,还向其提出了反诉。 2004年,酷爱唱歌的周子琪怀抱着“明星梦”,毅然辞去了医生的“铁饭碗”,只身 来到北京。后来经朋友介绍,她找到中文时代公司为她做艺人推广。“我依约支付了100万,但公司承诺的宣传中60家地方电视台只完成了16家;200家以上的平面媒体只完成了45家;15家大卫视台和300家电台也没有全部兑现……”法庭上周子琪表示,她和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今年11月到期,但公司远远没有完成宣传任务,更没按照约定跟她进行利益分成。而她付给公司的100万,公司称早就花完了,于是今年4月她向公司提出了解约。此番周子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她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已于今年4月解除,并要求公司提供资金使用明细表及合法票据,同时退还剩余款项并支付她15万的利益分成以及75.6万的经济损失。 但法庭上,中文时代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他们为周子琪的投入已经达到了147万,远超过了她所支付的100万,而公司为她推出的单曲和专辑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由于她先天条件不足,加上成名后不再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才使得自己的人气指数不升反降。”该代理人表示,对于周子琪公司已经依约尽力了,而解除合同是周单方提出的,在此之后她便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宣传演出活动,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另外,该代理人表示,周在媒体上多次散布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侵害了公司的名誉,因此公司已向法院反诉周子琪,索赔25.4万元。 张蕾/文 曹璐/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