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慈善文化何日能光大 2006.1.20 广东民政信息网
在发达国家里,慈善文化繁荣昌盛,富人捐赠慈善事业已是为时尚。据中国青年报2005年12月20日报道:英国著名健康及美容用品连锁店“美体小铺”(TheBodyShop)创始人安妮塔·罗迪克近日宣布,将把价值5100万英镑(约合9180万美元)的个人财产全部捐出,用于慈善事业。由此联想到前些日子,偶而读到《比尔·盖茨在中国哭了》的评论文章,真叫感慨万分。文中说:“比尔·盖茨看到中国的一则报道后哭的。这则报道说:2003年“非典”期间,中华慈善总会总共才收到770万元捐款,其中只有一个富人以个人名义捐了200万人民币。一个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人超过了23万名,在亚洲仅次于日本。当国家面临那么严峻的灾难时,收到的捐款只不过7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且23万多名百万美元以上的富翁中仅一人捐了款,只有23万分之一。难怪比尔·盖茨要哭。不仅仅是他要哭,凡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中国人都会感到悲哀,都会感到心痛。”倘若比尔·盖茨在中国,中国的慈善事业前行一定没有今天这般步履维艰。根据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2004年总会所获捐赠的70%都是来自海外和港台,大陆富豪的捐赠不到15%。倘若安妮塔·罗迪克在中国,中国的企业家捐赠一定不是今天这般尴尬境地。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与此相反,不知道从哪年起,关于中国富人的故事一时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1188万元的宾利车被一抢而光,最低消费两万的饭店门庭若市。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富豪缺位,中国慈善文化的失落。应该说在一个社会里,道德与信仰的缺失,恻隐之心的丢失,慈善文化的陨落,本身就是一个民族的悲哀!众说周知,慈善是均衡财富分配、弱化收入两极分化的一种途径。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正在形成3个层次的财富分配体制。第一层次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得为主,目的是提高效率;第二层次以国家财政税收及其再分配为主,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第三层次分配就是社会慈善活动。究其慈善文化不发达之根源,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背景;既有政策因素,又有文化环境。特别是消除社会的“仇富心理”以及与“仇富心理”相对应的“仇贫心理”,消除这种贫与富的“搏弈”,营造一种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尤为重要。当下,在贫富差距日渐加大的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愈是呼唤慈善文化。弘扬慈善文化,发展慈善事业,健全慈善机制,开展一些捐赠慈善活动,或许能成为弥合社会伤口的一剂良药。以上乃鄙人之见,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