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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边界谈判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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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02:3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越边界谈判的前前后后 国际先驱导报驻河内记者侯鹤祥、记者林非报道 2004年1月9日至10日,中越第十轮政府级边界谈判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在这次谈判中,中越双方都肯定,两国间的各项边界谈判都已取得进展。   尤其陆地边界已经划定,中越双方有关部门正密切配合,加紧进行陆地边界线的勘界和立碑工作,争取在2004年确定陆地边界全线其余百之五十的界碑位置。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提供的资料显示:中越边界领土问题包括陆地边界、北部湾划分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等三方面。双方同意通过和平谈判协商解决上述问题。   经过双方努力,两国于1999年12月30日在河内正式签署《中越陆地边界条约》。2000年7月6日,双方在北京互换条约批准书,《陆地边界条约》正式生效。   2000年12月25日,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越《关于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后续谈判也正在加紧进行。   自1995年起,中越成立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就南沙群岛争议问题举行谈判,迄已进行7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同时探讨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陆地谈判:解决164个分歧   中国和越南的陆地边界线约长1350公里,连接中国广西和云南两省与越南莱州、老街、河江、高平、谅山和广宁6省。   目前的中越边界线的基本走向从19世纪末开始就已形成。在1887年和1895年,当时侵占越南的法国殖民主义者和中国清朝政府签订条约,划定了中越边界线,双方在实地分了界和立了300多块界碑。由于一个多世纪以来,许多界碑被损坏、挪动,甚至遗失,再加上100多年来两国的政治-社会形势和关系的变化等诸多因素,中越边界线存在许多问题,并引起两国之间纠纷。   70年代中期,中越双方进行过边界、领土问题的谈判,但没有能达成任何协议。1991年,中越两党两国关系正常化以后,两国才就边界领土问题着手进行实质性的谈判。1992年,越南和中国进行了专家级的谈判。1993年,两国的最高领导人作出了重要决定,即展开关于边界、领土问题的政府级谈判,其中陆地边界是3个谈判内容之一。1993年10月,两国政府代表签署了关于解决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的协议。这些原则包括:双方以1887年和1895年法-清公约及其有关边界划分和立碑的文件与地图的附件、和以按规定竖立的界碑,来确定陆地边界线。在对照确定一些地区边界线走向的过程中,当经多次对照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将进行实地考察,考虑到当地发生的一切情况,以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精神,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   从1994年到1999年,中越联合工作组在河内和北京共进行了16轮谈判。双方经过对照认定,在1350公里的中越边界全线中,双方重合的边界线约有900公里。在其余的约450公里边界线上,有164处为双方有分歧的地点,涉及的总面积达227平方公里左右。两国整个谈判的重点集中在解决上述164个分歧地区上。据当时权威人士透露,由于在具体解决中越陆地边界上有分歧的164个区块的过程中,中越两国专家常常在一些区块上意见向左,不容易弥合,最后还是按照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指导意见,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合理地弥合了双方的分歧,于1999年底全部解决了这些分歧区块。据后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功奉透露,在解决总面积为227平方公里的中越边境164个双方有分歧的区块中,约113平方公里划归越南,约114平方公里划归中国。黎功奉还证实,友谊关是在中国的领土上。   中越双方于1999年底在河内正式签署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中越双方一致同意将在新确定的中越边界线上竖立1533个界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越南国会在2000年分别批准了这一条约。   芒街见证中印边界新历史   2001年12月27日,中越边界越方一侧的芒街。   记者在这里见证了中越陆地边界第一块新界碑的立碑仪式。越南的芒街位于中越界河北仑河南岸,与我国广西的东兴隔河相望。东兴和芒街是位于中越陆地边界线上最东面和离北部湾最近的重要市镇。新界碑的立碑仪式,标志着两国的勘界和立碑工作有了良好开端和初步成果。   当天上午,河内时间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上午11时)正,中越双方同时分别在东兴和芒街举行的新界碑立碑仪式正式开始。在芒街举行的越方新界碑立碑仪式上,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功奉、芒街市所在的越南广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炯及越南地方和政府代表共数百人出席了新界碑立碑仪式。   黎功奉在仪式上发表讲话说,越南和中国是友好邻邦,把越中边界建设成长期稳定与和平的边界一直是两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第一块新界碑的竖立为两国建立一条友好的边界线打下了基础。中国驻越南大使齐建国也出席了越方的新界碑立碑仪式。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乐见这种热烈的气氛。越南国内外的一些“反对派”由此攻击越南党和政府。他们认为,该国政府把一些越南的领土“让给了”中国,甚至说越南“无缘无故地放弃了一块面积多达700平方公里的地区,放弃了友谊关”等等。对此,黎功奉于2002年9月就中越陆地边界条约谈判的相关问题发表谈话,他认为,中越陆地边界条约是两国长期谈判的结果,体现了中越双方的共同努力,充分考虑到了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双方都作出了让步,对双方都确保了公平和妥当,满足了双方的利益和愿望。   北部湾划界:与渔业问题相纠缠   在中越陆地边界问题加速解决的同时,双方在海洋划界方面的谈判也取得了进展。   北部湾划界问题是中越目前海洋边界谈判的重点。北部湾一共包含两部分:一是领海;二是经济区和大陆架。中越双方均是12海里的领海国家,所以主要的争议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   北部湾为中国和越南两国环绕。很早以来,中越两国的渔民就共同在北部湾捕鱼。一旦台风来临,很多时候两国渔民都会到对方的港口避难,一直以来相安无事。相对于北部湾的浩大和渔业资源的丰富,两国在20世纪70年代前落后的捕捞设备足以保证两国渔民没有什么大的利益冲突。由此,也可以看出,整个北部湾地区当时并没有明确的经济界限。   70年代后期以后,随着中越关系的恶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北部湾沿海的渔民率先引入了一些先进的捕捞设备,再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中方普遍采用掠夺性的捕捞方法,捕鱼区域也越来越靠近越南的海岸,于是越南开始采用控制措施,有时甚至开枪射击,武装没收中国渔船。渔业冲突和政治冲突军事冲突纠结在一起,成为中越关系中的一个疑难问题。   90年代以后,中越关系好转,越南渔民的捕捞能力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就使得双方渔民在北部湾不断发生纠纷,越南政府的工作人员也经常参与纠纷,屡次扣压、没收中国渔船。由于双方没有明确划界,不仅冲突频繁,而且双方不顾一切的捕鱼使得北部湾的渔业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   这样,出于双方利益的考虑,北部湾划界问题就摆在了两国政府的面前。   据了解,在谈判之处,越南方面的要求是按照1887年清政府和法国签订的条约中所划定的分界线来划分两国在北部湾的经济区。这条线沿东经108度03分18秒线向南分割北部湾,双方分割的比例是2:3。中国方面吃亏。   而中国主张按照北部湾的中心划界,在北纬20度以北中方应让一片海域给越南,在北纬30度以南越方让一片海域给中国,双方按各1/2的比例分割北部湾。   双方划界谈判最后的结果是,基本上按照中方的方案进行。但对于渔业捕捞,双方另有一个特殊的规定,那就是在北纬20度以南设立一个共同的渔业区(有效期12年),由双方政府部门确定每年的捕捞量,在发给双方确定的两国渔船捕捞,由两国渔政部门共同执法,以利于海洋鱼类资源的保护。   对于应对共同渔区以北(自北纬20度北),双方同意对现有渔业活动做出过渡性安排。从渔业协定生效之日(2000年12月25日)起逐年削减在对方区域内的渔业活动,四年内全部退出对方水域。   2004年1月9日和10日,中越第十轮政府级边界谈判又进行了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后续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尽快结束这一谈判,并签署《补充议定书》,完成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的各自批准手续,力争两个协定今年第二季度生效。 [ 这个贴子最后老山兰在2006-12-2 2.40从 两山作战 转移过来 ]
老山魂 我的战友你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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