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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网监部门提醒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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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9 02:0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安网监部门提醒网民:上网娱乐勿忘守法 近期,公安机关受理了多起群众的报案,称有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信息,或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网上攻击、侮辱、诽谤,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根据群众的报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后,对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造成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事实的网民依法予以了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广泛普及。由于互联网具有信息传播快、不受时间、地域影响等特点而深受人们的喜爱,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一个重要习惯,成为人们工作、学习、交友和娱乐的不可缺少重要工具,也成为人们发表言论、沟通感情和参政议政的相对宽松的平台。网民可以在互联网上充分发表自己的评论、看法,这些自由行为,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娱乐内容,也大大提高了人们参政议政和为建设和谐社会献计献策的积极性。 目前,由于一些网民不熟悉有关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任意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些针对他人的不实言论,甚至捏造、歪曲事实和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有的网民法律观念淡薄,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些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公安部第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春节来临之际,公安网监部门提示网民,在网上学习、娱乐的同时,勿忘有关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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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9 18:57:08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公安部第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在时间的急流中,我只是一粒尘埃,只希望能落到我自己的位置上,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但是站在星空下,看浩瀚的宇宙,想象那可怕的数量级,一生不过是朝露,站在殡仪馆,死后万事成空,我又何必在意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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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9 14:04:48 | 只看该作者
娱乐的同时,勿忘有关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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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9 02:13: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引用:
在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着18年工龄的李海明,在38岁这年遭遇了人生的重大挫折:2006年10月以来,他不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而且被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除了党籍。原本是正科级干部的他,被撤销了行政职务和级别,调配到一个下属单位当门卫,工资则从每月2000多元降到了275元。原因是他所在的枣矿集团下属单位第三工程处认为,李海明“利用网络歪曲事实,侮辱、诽谤他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据《中国青年报》)。
评论引用:
中央最近集体学习互联网,指出要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有人形容网络是“公共厕所”——只要肚子里有货,谁都可以发泄;别管言词多肮脏,都不必负责任——因此提起管好、用好互联网,首先想到的必然是立法规范不文明的行为。这当然不会有错。可是最近看到,从彭水诗案到枣庄矿业所谓的“网络侮辱诽谤他人”,这些信息社会中因言获罪、因言受罚的现代“文字狱”,使人们深深感到,一些领导干部对于现代信息传播的过度紧张与不适应。看来,要管好、用好互联网,不但需要法律、规范,还需要主政者的智慧和雅量。
对于侮辱、诽谤之类的法律用语老狼不甚了了,但从媒体披露的李海明的在网络论坛中的发言来看,恐怕并不应至于遭此厄运。李海明自己也承认,第二篇和第三篇文章的笔调都非常尖锐。这两篇文章中有大量篇幅是谩骂,出现了“疯子”、“汉奸”等词语。但受到攻击的领导干部的反应也大可不必如此过激。正如李海明所言,“我做这些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自己,也并非无中生有,而是想表达集团员工中普遍存在的情绪,为了反映基层职工的心声。”这其实是他参与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对于那些被批评到的领导、干部,既然手中掌握着公权力,就必然要接受监督,这也要求他们要有接受批评的雅量。
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老百姓议论国事、发发牢骚是常有的事,信息社会里这种议论不过是从饭桌搬到了网络。无须讲什么自由、人权的大道理,单是站在主政者的角度想:如果发帖人的言辞激烈,批评根本不着边际,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自然不会有损领导干部的英明形象;如果发帖人的批评在理,那么拿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胸怀,更有利于树立威信、团结群众。古训有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总比动辄一抹脸、甩开梆子,动用国家暴力强。
其次,管好、用好互联网,还需要了解信息社会的传播规律。我们说,眼下大众传媒正渐渐演变成个性化的双向交流,而个人理解,数字化政治最大的特点在于互动与沟通,它需要官民双方包容、开放的心态。如今信息DNA的复制和传播速度惊人,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面对舆论与非议,不否定、不赞成、不回应,靠自上而下的管制和震慑来维持网络秩序,其实是拱手让出了重要的宣传阵地。对于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投机者,自然应该由司法机关严惩,但作为主政一方的领导最应做的是对网络言论予以即时回应、澄清。在这方面不乏成功的事例,有关部门对“高州工商局打死清华学生”谣言事件的处理,对“广州又出现任何罕见或重症传染病人”的澄清都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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