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义工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公益企业广告
查看: 63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打错电话与有夫之妇相识以夫妻名义同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9-9 10:3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男子打错电话与有夫之妇相识以夫妻名义同居


2006年09月09日00:24 重庆晚报

  本报讯 有夫之妇接到一名男子打错的电话后,两人竟从此相识,不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9月7日,綦江法院认定两人均犯重婚罪。

  法院查明,去年3月初的一天,綦江县赶水镇农民彭某在家中接到了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双方知道电话打错后,并没有立即挂断电话,而是聊了起来。后来,两人通过电话谈起了恋爱。打错电话的人叫赵某,綦江县东溪镇农民,今年40岁,未婚;彭某25岁,已婚并

有一3岁大的儿子。

  同年3月8日,彭某只身来到赵的家中,当时赵某还在深圳。第三天,赵某从深圳赶回綦江,从此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4月中旬,彭某的丈夫找到赵家,但彭拒绝回家。此后,彭的丈夫几次把彭硬拖了回去,但彭随即又回到赵的身边。

  今年6月,彭某与赵某共同生育一女孩。7月,彭的丈夫向公安机关告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明知彭某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彭某有配偶而与赵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均已构成重婚罪,遂判处赵拘役3个月,彭拘役6个月。鉴于彭刚生育小孩,法院同时决定对彭某监外执行。

  通讯员杜云发

637

主题

4803

帖子

4803

积分

版主

过好每一天!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803
QQ
2#
发表于 2006-9-9 11:22:12 | 只看该作者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多谢楼主找到娱乐资料。

29

主题

738

帖子

738

积分

四星会员

Rank: 4

积分
738
QQ
3#
发表于 2006-9-9 11:36:21 | 只看该作者
都未系第一次见啦~
风一样的我..... 静悄悄的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罗定义工网 ( 粤ICP备18082131号 ) |

粤公网安备 44538102000003号

 

GMT+8, 2025-1-13 03:21 , Processed in 0.060808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