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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上岗竞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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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4 10:1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离异带孩者直接聘用 40余老师为上岗竞相离婚


2006年09月14日07: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丹东讯(记者 赵威)从这个周一开始,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中心小学停课了。老师们都在忙,忙啥呢?办离婚。

  因为啥?老师们就要竞聘上岗了。

  咋要离婚就为保饭碗

  昨日17时许,记者来到同兴镇中心小学,一些老师聚集在校门口议论着什么事情。

  “你办离婚手续没?”

  “办完了,能不办吗?不办可能下岗啊。”两位男老师在一起小声嘀咕着。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老师透露,近段时间,约有40名老师办理了离婚手续,9月6日前基本上都拿到了离婚证书。据称,这一切都是一份文件惹的。

  近日,由于同兴镇中心小学现有的81名教师超编11人,振安区教育局决定近日竞聘上岗,聘用期3年,11人不能上岗。

  教育局同时下发了关于《振安区中小学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办法》中第17条明确规定: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时,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竞聘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而其中一个情况为: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

  “压力太大,人人都怕丢了饭碗,咋办啊?干脆离婚吧,一些夫妻含着泪在离婚证书上签下了字。”一位男老师说。

  一位尚未结婚的女老师则称,“我现在马上结婚再离婚,也不太可能呀,这个文件对我太不公平了。”

  据了解,竞聘上岗的消息传出后,同兴镇中心小学的数十名老师纷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咋能不离难住各级领导

  “竞聘文件政策中有离婚这一条,就是为了保护老师中的弱势群体,真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情。”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焦副镇长说。

  据焦副镇长介绍,同兴镇中心小学老师大面积办离婚的事镇里已经察觉,但离婚是受婚姻法保护的,民政部门都是按规定办理的,因此,镇里很难阻拦。

  据振安区教育局赵局长介绍,去年9月1日,振安区中小学与老师们签订了合同,原来是一年一签,一年一竞聘,现在改为3年一签,由于同兴镇中心小学老师超编11人,今年可以有两人退休,其实这次竞聘后有9人不能上岗。

  “这次竞聘振安区教育局是贯彻丹东市教育局的精神,文件中的规定并不是区教育局制定的。”赵局长解释说。

  赵局长表示,竞聘引发老师离婚让人不可理解。文件中规定的离异一情况没有时间限制,能不能规定个具体时间,经过区教育局向上级请示暂时很难改动,因此这个时候,一些老师钻了文件的空子。

  22时许,记者从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了解到,振安区政府领导和教育局领导连夜研究如何解决同兴镇中心小学发生的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止,研究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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