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本费: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
■作业本费: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补课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坚决取消 ■与原“一费制”的差额:不得向学生收取 南方网讯 今年秋季开学,广东省将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就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的有关收费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课本费仍需缴交小学50元初中90元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书杂费中包含杂费和课本费两部分。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免收的是杂费,学生入学仍需缴交课本费。2006年秋季课本费收取标准暂按原“一费制”的标准核定。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90元。各地应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收费标准和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用学生用书,确保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任务和目标。 作业本费学校统一代收小学5元初中10元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费制”中不包含作业本费。为了降低边远山区家长购买作业本的成本,便于学校的管理,从今年秋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作业本费由学校统一代收。作业本由学校统一购买后发放给学生使用。作业本费的代收标准,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5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元,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农村公办等级中小学以及一、二类地区的农村公办中小学同样免收所有杂费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一费制”收费标准是按三类地区制定的,一、二类地区的收费标准比三类地区的标准要高,等级学校的收费标准比普通学校的收费标准要高。而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的免杂费标准是按三类地区的标准核定的,即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144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204元。在课本费标准确定后,农村公办等级中小学以及一、二类地区的农村公办中小学原“一费制”收费标准与财政补助的免杂费标准存在一定的差额。为了把好事办好,避免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我省规定以上差额不得再向学生收取。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与省财政补助免杂费标准的差额:免费对象到城镇学校就读被界定为借读生,借读生收费标准与省财政补助免杂费标准的差额仍可向学生收取。免费对象到城镇学校就读符合当地生入读条件的应视同普通生,不得收取任何差额。 严禁收取补课费 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除缴交课本费、作业本费外,住宿生还要缴交住宿费。此外,学校组织课外和其他活动,或者为学生提供服务时,确需收取的费用,按以下原则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必须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校组织课外等其他活动和提供课外服务,应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凡强制或变相强制所有学生统一交费参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乱收费论处。二是凡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一律不得巧立名目收费。如农村义务教育必须坚决取消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补课费等收费项目。三是可选择性的收费由地级以上市有关部门从严规范,统一管理。 (作者:记者 张洋 通讯员 赖红英 )
2006-08-31 来源: 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