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违法犯罪 促进社会和谐 我市召开宣判处理大会
11月23日上午,我市政法机关与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体育场联合召开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对一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处理。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直机关、罗城镇及上级驻罗定单位、厂矿企业的干部职工、部分中学师生共一万多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副市长陈雄荣主持,市委副书记李伟忠作了讲话。 李伟忠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平安罗定建设,为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全市范围内接连不断地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城区突出治安问题,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李伟忠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共同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李伟忠要求我市公安司法机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打击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制贩毒犯罪和盗窃、抢夺等财产型多发性犯罪,从根本上扭转我市社会治安的被动局面,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宣判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郑燮机代表市公安局对12案23名涉嫌抢劫、杀人、绑架、贩卖毒品、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盗窃、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经营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布执行逮捕或刑事拘留。其中宣布执行逮捕的14人,刑事拘留的9人。 市法院院长林小柳代表市法院对邓灿坤等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破坏电力设备、强奸、贩卖毒品、抢劫等罪的8案9人进行了公开宣判,9名犯罪分子被分别判处一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云浮中院副院长何浩平代表云浮中院对抢劫罪犯何达福进行了公开宣判。抢劫罪犯何达福于2005年12月7日凌晨3时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其同居女友邓××在本市城区某旅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一名谭姓男子现金80元及手机两台,致该男子死亡,后驾驶该男子的一辆摩托车逃离现场。案经云浮中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何达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达福不服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以抢劫罪判处何达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抢劫罪犯何达福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黎标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