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获省考核组好评
杨日华(左一)、招炳德(左三)等领导在基层检查工作
5月30日,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杨日华率领的省考核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考核组在云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招炳德,我市领导梁伟豪、陈作权、梁荣坚等陪同下,先后到达我市市委大院、附城镇政府、雅达电子公司、罗城镇区屋社区等地进行实地考核与检查,听取我市关于2005-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向我市各抽检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治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与实际执行情况。 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情况汇报,考核检查组对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一是罗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到位、各负其责、主动工作,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努力将资料整理保存好。三是对综治工作舍得投入,保障了综治工作的经费;附城镇在这方面做得很好,比如附城镇实施的奖励机制切实可行。四是罗定的综治工作抓得全面、抓得具体、抓得有力、切合罗定实际,并取得以下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防范体系不断健全、调解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不断得到发挥、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不断提高、平安建设不断推进、队伍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结合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考核检查组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牢固树立“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要按照“主在调解,重在化解”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抓住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对待“双抢双盗”问题,要下决心,要下力气。四是要不断提高治安队伍的素质,工作人员要保证到位;要舍得投入财力物力,搞好治安防控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 云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招炳德要求我市要巩固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果,要按照考核检查组的建议与要求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李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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