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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作者:陈治家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赵凌、刘天然摄影报道)因见一起玩的同伴家长穿金戴银,料定有钱,三名稚气未脱的少年竟然合谋将一名10岁的玩伴绑架,并向其家长勒索4万元人民币。昨日,记者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最大的一名案犯(其他两人另案处理),刚刚满16岁的罗某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起因:初中生缺钱花谋绑架
日前,在珠海某中学读初三的韦某(现年15岁)跟同校读初二(现年14岁)的邱某,以及刚刚从该校毕业的罗某(现年16岁)一起玩,三人一起聊着聊着,韦某突然说:“手头上没钱花,读书过得很惨。”韦某同时告诉另外两名同伴,与他们经常一起玩的10岁少年李某恩的父亲身上戴了很多金器,家里也非常漂亮,一定很有钱。于是韦某提议将李某恩绑了弄一笔钱来花,立即得到其他两人的响应。
随后三人开始密谋如何绑架。首先他们一致认为必须将李某恩带出家中,而且应该将其骗到偏远一点的地方实施绑架,这样不至于很快被人发现。经商议,三人一致决定通过约李某恩放风筝的方式将其诱谝到远离市区的珠海大道旁的一块草丛里进行绑架。决定三人分工合作,绑架后一人专看人质,另两人骑摩托车取钱。
为了方便作案,三人还买了一张新的手机电话卡,作为作案工具。
勒索:致电家长索要4万元
彻底制服受害人后,逼他说出父亲李某的手机号。为防露馅,罗某等人用新买的电话卡给李父电话。电话拨通后,15岁的韦某镇定地对李父说,“你儿子在我们手上,给我们准备4万元”。随后韦某将电话送到李某恩耳边,要求按预先教给他的话跟父亲对话,受害人李某恩只好听其摆布,用非常凄惨的口气告诉父亲他被几个人捉了,只有交给这些人4万元,他才能活命。
随后,由韦某专门负责看守受害人,罗某及邱某骑着摩托车跑到南通小学门外再次打电话给李父,要求李父将钱送到他们指定的地方后离开。李父表示手头上没钱,自己正忙着筹钱,同时要求再听听儿子的声音。此时已经是中午了,罗某只好返回绑架地点,并顺道买了一块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回到绑架地后,罗某先给受害人松了绑,并让他吃下面包、喝了几口水,随后再次打通李父的电话,声称李某恩一切平安,迅速拿钱来赎,并让李某恩跟父亲简单对话。
诱捕:8小时后受害人获救
李父接到电话后,一方面与绑匪周旋,一方面迅速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决定以交付赎金的形式诱捕绑匪。
当日下午,民警跟随李父,埋伏在李父周围,让其跟绑匪罗某联系,声称钱按要求准备好了。下午4时左右,前来收款的罗某出现在警察的视线,当时正在忙着跟李父打电话的罗某被公安机关擒获,随后在罗某的带领下,在绑架现场抓获了另外两名年少的绑匪,同时救出人质,而直到此时刚刚10岁的李某恩被三名大哥哥也捆绑了近8个小时。被解救时,受害人脸部,以及手臂多处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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