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义工
标题:
青少年在公共场合"激吻"究竟尴尬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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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哥
时间:
2006-9-18 01:41
标题:
青少年在公共场合"激吻"究竟尴尬了谁?
男女中学生在公交车上激吻,老人指责遭抢白。曾报道:一对男女中学生在公交车上激吻。一位老者说了一句“太不像话了吧”,结果身着南京某中学文化衫的男生一把搂住女生,冲老者大叫道:“关你啥事啊?我偏要吻……”
呵呵,公交车上激烈接吻,是对公道道德的侵犯还是公民本身的道德自由?这样的行为应不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与公德的约束?密尔在《论自由》中说: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个人的自由发展既有利于个人的福利,也有利于社会的福祉。公共汽车上“激吻”对其他人而言,空间狭小,连规避的选择权都没有了,对老人对幼儿都丧失了起码的尊重,是以放大的个人自由羞辱着其他公民的道德自由。很显然,在公交车上激吻是一种极不文明礼貌的行为,它的弊端就在于玷污了大众的眼球,传播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尤其对未成年的孩子有着巨大的来自其道德意识观的扭曲力与影响力。《引线部分为引用的文字》 诚然,热恋中的情侣,情到浓时相拥热吻是司空见惯与合乎情理的事,“激吻”是一种自由,但是,当“激吻”遭遇密集的公共“观念利益”的对垒时,“激吻”就是一种“伯林式”自由———所谓伯林式自由,意味着一个圆圈一个圆圈的界线,一个公民如果为了自己的自由越出圆圈,就会遭遇强大外在力量的打击,这个力量被全社会奉行和接受,这些圆圈的划定是为了促成博弈各方的利益最大化,是为了各方降低博弈成本。这里的外力就是公序良俗,是公共道德的底线。《引线部分为引用的文字》 年轻人相爱没有错,表达爱情也没有错,爱到痴狂火热有肌肤的亲密行为也没有错,但在公共场合接吻、激吻就是一种很不雅观的举止,你如果在隐蔽的地方亲近,例如公园的树从下,小道旁,休闲椅上激吻,只要不在众目睽睽下行事,那自然不会受到旁人的指责,旁人也没有权利去谴责你。与自己心爱的人接吻示爱其实是你自己的人身自由,但你必须保证你的这一行为不会侵犯到公共道德,污染到社会空气,否则你的这一行为就必将遭到公民的谴责与阻止。有句俗语叫“人在做事天在看”,那么青少年在公共场合大胆"激吻"的行为是不是你本人在做、旁观者在看呢?那么这一行为究竟是尴尬了谁呢?当然是尴尬了在你身旁的观众。 中国是个保守的国家,有着自己一些保守与拘谨的生活方式,不可能象西方一些国家那样开放,人家西方人可以在大街上自由亲吻而不遭到非议,并且男女之间的的亲亲额头与脸蛋或者拥抱都是很正常的行为,也是一种礼节与习惯,就跟我们中国人见面握手一样,是对对方的问候与尊重。但在中国,由于受五千年封建文化思想的禁锢与影响,“男女授受不亲”这一观念还根深蒂固地潜伏在某些人的脑子里,不要说男女之间在公共场合“激吻”,就是一般的接吻也被旁观者所不能接受,抱以冷眼与嘲笑,认为是世风日下的表现。中国人有一种很强烈的思想观念,那就是认为爱情是圣洁美好与自私的,公共场合“激吻”是暴露自己隐私与侮辱爱情的表现。再者,旁观者中大部分人是学生、老人和一些幼稚的儿童,老人看见年轻人在光天化日下如此放肆妄为,肯定是与他们那一代过来人的思想所不能接受与理解的;未成年的青少年及儿童,他们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与模仿力,特别是处在青春发育期的少年,对性的意识既好奇又朦胧,当看见身边的男女在激烈亲吻时,他们的内心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想法?又会有一种什么样的冲动与追求? 据不完全资料统计,现在的中学生早恋现象越来越严重,大学生未婚同居也在逐渐走向普遍化。而很多中学生在大街上,校园里等公共场所公然大胆亲吻,大学生的同居现象也大多由“激吻”开始。这是我们社会及学校应该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性教育与传输正确的性道德观这门课程已经迫在眉睫了。 青年男女公共场合“激吻”,不仅有失大雅,而且违反了公共道德,扰乱了公民的视线与生活秩序,而最大的危害是其行为导致了对自身行为的不检点、不尊重爱情的这一大恶性习惯的滋养,也是引发当今去医院作人流的女性大多都是在校的就读女生的最大原因。所以奉告所有的青年朋友与未成年的青少年,请养成良好的道德人生价值观与树立正确的爱情意识观,尊重别人、爱护公德,杜绝早恋、不在大街上亲吻、不发生一夜情或者是未婚同居,不去盲目崇拜西方国家的性文化,不盲目追求那种自由民主与更符合人性的生活方式,力做对得起国家与人民,对得起自己的健康向上的新一代! 下面这些图片来自于互联网 这样的亲热方式是否太过火了吧?亲吻好象找错了地方,哎,当代这些疯狂的学生们~
作者:
林创波
时间:
2006-9-18 08:43
想爱就爱,想吻就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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