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对受理的一起行贿案件拟作不起诉,从而正式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监督。这是该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首例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监督的案件。 今年8月,市检察院对受理的一起行贿案件,经审查后拟作不起诉。根据高检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拟不起诉的,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对此,该院在接受案件监督前,及时将拟不起诉意见书、主要证据目录、相关法律规定等材料提交给人民监督员,让监督员充分了解案情及承办部门的拟处意见,保障人民监督员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最后通过表决,5位监督员以全票通过市检察院拟不起诉意见。 通过这首例拟不起诉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监督,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的监督,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减少执法随意性,有效地防止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同时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促进检察人员转变执法观念,使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方面更加认真负责,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促进公正司法。 2006年9月14日 来源:云浮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