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合并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医疗
为适应并镇工作要求,理顺医疗机构设置,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复,我市原都门卫生院并入泗纶中心卫生院、新榕卫生院并入罗镜中心卫生院、新乐卫生院并入附城卫生院。并入后原都门、新榕、新乐为分院设置,属内设机构,其人员编制,资产设备、债权债务等划入总院管理。至此,顺利完成合并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工作,我市镇级卫生院21个。(蓝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