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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反论坛版规的十大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哥    时间: 2006-4-19 19:31
标题: 违反论坛版规的十大酷刑!
1.不按时报到超过7天者,执行第一大酷刑--连续坐999次过山车,看你还贪玩

 



 2.长期潜水不肯抛头露面者,执行第二大酷刑--戴上铁面罩,叫你爱面子。




 

3.抄袭他人作品充当原创者,执行第三大酷刑--给你挠痒痒,看你皮多厚




 

4.毒言恶语辱骂其他板油者,执行第四大酷刑--强制闻屁屁,看谁放得臭。

 


 


5.恶意刷屏灌水超过3次者,执行第五大酷刑--屁股踹一脚,叫你乱尿尿。

 




 

6.屡屡违犯版规不听劝告者,执行第六大酷刑--耳朵熨一熨,叫你不听话。

 


 


7.发布A级图片猥亵笑话者,执行第七大酷刑--给你踩背背,让你爽个够。

 

 


 


8.沾花惹草四处留情者,执行第八大酷刑--剪去小弟弟,叫你乱泡妞

 




 

9.胡言乱语惹是生非者,执行第九大酷刑--封你的嘴巴,看你敢乱说。




 

10.胡言乱语惹是生非且不思悔改者,执行第十大酷刑--嘴上放炮仗,叫你还乱说……





 

 


作者: 小伊甸    时间: 2006-4-21 01:09
呵呵,不錯,我算不算犯了第5條,刷你的屏
作者: 安哥    时间: 2006-4-21 01:14

引用第1楼小伊甸2006-04-21 01:09发表的“”: 呵呵,不錯,我算不算犯了第5條,刷你的屏

呵呵,不算!不算!


作者: 权quan    时间: 2006-4-22 00:00
唔使十种甘多呱,一种就够受啦。
作者: 安哥    时间: 2006-4-22 00:06

引用第3楼权quan2006-04-22 00:00发表的“”: 唔使十种甘多呱,一种就够受啦。

有道理!一种就够受的了!


作者: 富豪旧书屋    时间: 2006-4-22 00:53
哗。。。甘米要好小心。
作者: 笑傲江湖    时间: 2006-4-22 17:48
看来要小心回复.不然,哈哈小心酷刑加身
作者: 斐儿    时间: 2006-4-23 15:20
好恐怖..............................
作者: 退两步    时间: 2006-4-30 20:01
引用第5楼富豪旧书屋2006-04-22 12:53 AM发表的“”: 哗。。。甘米要好小心。

作者: 紫色嫁纱    时间: 2006-4-30 20:04
安哥!!!!你好坏呀!!!!
作者: 月瑶囡囡    时间: 2006-4-30 20:10
甘可怕都有 要小心
作者: q点调皮    时间: 2006-5-1 10:09
怕怕,以后要小心D了!!!
作者: 风琴乐队    时间: 2006-5-4 19:56
不是吧!那么残忍?
作者: q点调皮    时间: 2006-5-4 20:14
哗 !!好惨啊,如果违犯了,就死得好难看了!
作者: 靓仔    时间: 2006-5-5 13:14
我唔怕!!!我全犯了
作者: 富豪旧书屋    时间: 2006-5-5 13:53
睇来有人犯左,大刑待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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