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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14人死亡广州“毒酒”案首犯女友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唏嘘既牛肉佬    时间: 2006-8-12 10:56
标题: 致14人死亡广州“毒酒”案首犯女友被判刑
2006-08-12 01:05 信息时报

去年5月18日程才明(左一)已被判死刑。(资料图片)

  致14人死亡广州“毒酒”案首犯女友被判刑

  首犯程才明女友莫笑颜因有悔过表现被减轻处罚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陆丹) 以工业酒精假冒食用酒精销售、勾兑白酒,导致14人死亡,41人受伤的广州“毒酒”案,日前又有新进展,继首犯程才明于去年被判死刑后(本报去年5月19日曾报道),其27岁的女朋友莫笑颜于日前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男友造假酒女友管账

  2004年1月,程才明(已判刑)在广州市天河区注册成立广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工业酒精等化学品的经营,雇用同案人程世豪、莫海荣(已判刑)为员工,莫笑颜作为程才明的女朋友在该公司负责开单、收支、管账等工作,对公司的真面目了如指掌。

  白云区法院审理查明,为了非法牟取利益,程才明的公司从2004年3月起多次购进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高价出售给广州市晋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的老板易新灵。程才明每次都撕下工业酒精包装上的标签,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售给易新灵。易新灵提货后,未经任何检测和索要检验合格证就将所购酒精转卖给易祖启、易辉发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易祖启等4人于2001年~2004年在广州市白云区非法私设地下酿酒作坊酿制散装白酒,为了降低酿酒成本,他们从2004年3月~5月开始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

  2004年5月2日、5月9日,程才明先后从广州卡莲达化工公司购买了15桶工业酒精,按“惯例”将其中10桶撕下标签冒充食用酒精卖给易新灵,再转卖至易祖启等人手上。易祖启等4人将这些有毒物质酿制的白酒出售之后,先后造成14人甲醇中毒身亡,10人重伤,15人轻伤,16人轻微伤。后经鉴定,程才明从卡莲达化工公司购买的15桶工业酒精(每桶165公斤)实为该公司用甲醇和食用酒精混合而成的甲醇酒精混合液,既不是工业酒精,也不是食用酒精,甲醇浓度严重超标,其中有1桶甲醇含量竟高达80.4%。

  系从犯且悔过获轻判

  去年5月18日,首犯程才明因犯销售有毒食品罪一审被判死刑,之后,程才明的女友莫笑颜也被白云区检察院控罪。其律师为其辩护称,她在本案处于微不足道的地位,还有一刚满周岁的幼女,其女儿的父亲程才明已被判处死刑,无法再尽抚养义务。请求法庭给予莫笑颜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为使其女儿至少有母亲的照顾,对莫笑颜适用缓刑或免除刑事处罚。

  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莫笑颜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销售有毒食品,致14人死亡,并对多人的身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因她是本案的从犯,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又具有真诚悔过的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于是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日前,莫笑颜因犯销售有毒食品罪,获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作者: 退两步    时间: 2006-8-12 23:04
唉。。。害左咁多人。。。判得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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