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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艾滋病患者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 [打印本页]

作者: 唏嘘既牛肉佬    时间: 2006-8-6 14:52
标题: 艾滋病患者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

艾滋病患者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5: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八月五日电 金边消息:柬埔寨一名感染艾滋病的男子,因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而被法院判处十年监禁,成为柬埔寨自二○○三年艾滋病法令生效以来,第一个在这项法令下被判刑的人。

  柬埔寨法院的官员四日说,被告米斯麦(四十岁)是一名水手,他明知自己证实感染了艾滋病,却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结果遭妻子告发。警方于去年一月将他逮捕。

  检察官撒拉思在法庭上指出,米斯麦因妻子拒绝和他行房,就对她拳打脚踢,幷且强暴她。“他这种行为实在叫人难以容忍”。

  根据二○○三年生效的法令,任何人将艾滋病传给他人,或者企图传给他人,可判坐牢十年到十五年。

  在东南亚国家,米斯麦也是在这项法令下被判刑的第一人。

  一九九八年,柬埔寨的艾滋病患者就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三点三,其后当局展开公衆教育计划,要人们使用安全套,使得病患人数降到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九。不过,柬埔寨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在亚太地区还是属于极为严重的。根据全国艾滋病控制局的数据,艾滋病导致至少七万个柬埔寨孩童成了孤儿。

  过去,使用安全套的教育计划主要是针对卖淫活动,现在也推广到家庭里,以免夫妻相互感染。(完)


作者: 莫问    时间: 2006-8-6 16:41
这都不是人来的,什么后果都不想。只顾自己!活该,关他到老!~
作者: 雪花    时间: 2006-8-6 18:15
人渣,最好就是终身监禁
作者: 退两步    时间: 2006-8-6 20:09
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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