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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罗定市网络文明公约 [打印本页]

作者: 唏嘘既牛肉佬    时间: 2006-8-2 09:42
标题: 罗定市网络文明公约

(发布日期:2006-08-02)

罗定市网络文明公约

一、坚持团结鼓劲。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核心内容,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成为网站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使互联网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倡导社会公德。上网要使用健康文明规范的语言文字。不刊载不健康文字和图片,不链接不健康网站,不提供不搜索健康内容,不发送不接收不健康短(彩)信,不开设不连接不健康声讯服务,不运行不玩带有凶杀、色情内容的游戏,不登载不点击不健康广告;不在网站社区、论坛、新闻跟帖、聊天室、博客等中发表、转载违法、庸俗、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音视频信息,积极营造网络文明新风。

三、自觉遵纪守法。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和本市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实施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强化监管、惩处机制;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网上公德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

五、自觉接受监督。各互联网站要开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全天候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让社会信任,让群众放心,使广大网民文明上网。

罗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罗定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退两步    时间: 2006-8-2 23:09
得闲要记熟先得。。。
作者: 阿权    时间: 2006-8-2 23:25
支持文明网络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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