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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 警察抢尸强行火化 [打印本页]

作者: 唏嘘既牛肉佬    时间: 2006-7-4 11:34
标题: 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 警察抢尸强行火化
2006-07-04 00:10:04 来源: 北方网  五问:为何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夺尸体? 法医检验之后,根据公安局意见,尸体被送往殡仪馆存放。当天下午,市委几大领导班子来了很多人,与家属谈善后事宜,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家属要求面见老板王淑军姐妹,但没人理会。 高天虎夫妇强烈要求查明女儿死因,但遭到在场的市领导拒绝。万般无奈中, 3月17日一大早,在陈学荣的娘家亲戚的动员下,愤恨的家属将尸体从殡仪馆抬到了宝石宾馆三楼上,欲讨说法。为了防止尸体被抢,亲人们在大厅日夜守护。 2002年3月18日星期天凌晨,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 高天虎夫妇被打得连滚带爬,哭天喊地。陈学荣为保护女儿尸体,奋力反抗,被四人提着双脚,头部朝下,从三楼一直拖到地面上,后来继续被拖了五十多米,当时陈学荣的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高天虎的肋骨、腰部被打伤,至今未愈。 某报社记者闻讯赶来,目睹了当时惨烈的一幕,在拍摄了几张照片后,他被警察推进屋内。后来,当地市领导找到他,叫他不要报道此事。 就在当天,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令当地百姓疑惑不解,大家发现所有打往外地的电话都无法拔通,根本无法告知本地发生的惊人消息,更无法寻求帮助与支持。 据现场群众说,事发第二天,宝石宾馆的三陪女全部被送走,服务员此后也被全部遣散,老板王淑军姐妹更是无影无踪。 到底是什么人,有如此之能量调动老河口几大领导班子,并动用武警、警察以武力来抢夺尸体?仅仅为了一个因“自杀”身亡的普通民女而兴师动众,这合乎常理吗? 六问:为何急于将尸体火化? 3月18日早上,上百名警察,拦住殡仪馆大门,只要高天虎不签字火化就不让家属出去。在僵持中,派出所将高莺莺的两个叔叔、一个表哥关押起来,并威胁如不签字就不放人。 陈学荣的娘家三叔退休前曾在老河口市公安机关任职,他的两个女婿都是公务员。领导命令这三人去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尽快签字火化。 3月18日11点左右,在殡仪馆办公室,老河口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对高天虎夫妇说:不管你们答应不答应,今天尸体必须火化。你们签字还可以给点钱,不签字我们也要强行火化,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你们的几个亲戚也要停职。 陈学荣的娘家三婶闻听此言,哭着跪下请求陈学荣夫妇签字。此情此景,陈学荣与丈夫心如刀绞,在胁迫和亲情的双重压力下,含着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火化时,公安局要求将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 幸亏高天虎提前将那条白色内裤藏了起来,后来送到省外保存,才得以留下关键证据。 政法委领导亲自出面,以死者亲属“就地下岗”相威胁,来强行火化尸体,这是为什么? 尸体火化时公安局要求将衣物全部烧掉,一件不留,这又是为什么? 七问:既然是自杀,为何又要补偿4.9万元? 2002年3月19日,在老河口市政法委,一位领导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让高天虎签名,并补偿4.9万元。协议甲方为高天虎,乙方为“市委工作组”。协议中要求,甲方领取死亡及安葬补助费后,保证不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 如果按照宾馆以及公安部门的说法,高莺莺是在宾馆自杀的,“市委工作组”为什么出面要和家长签订协议? 死亡鉴定书说是“自杀”,而记者见到的协议书上却说是“意外死亡”。 “自杀”与“意外死亡”的含义并不相同,为何在高莺莺的死亡事件中,出现如此变化?字面的背后意义又是什么? 八问:高莺莺死亡前,是否遭受性侵害? 由于质疑老河口市公安机关的自杀结论,几年来,高天虎夫妇一直流落他乡打工度日,只要手中攒够二三百元,便去上访。为女儿伸冤的坚定信心来源于这样一件坚实的证据。 高莺莺被强行火化后,高天虎想方设法躲避围追堵截,他委托河南省某律师事务所,将高莺莺死亡时身穿的白色内裤,送往湖北省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2002年7月31日,该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在白色内裤上检出精斑。 白色内裤上的精斑,如万箭穿心,刺痛着高莺莺的父母,夫妇俩泪如雨下…… 是谁留下的罪恶,让女儿命归黄泉? 女儿的死,该是怎样的惨烈! 九问:高莺莺的死亡真相,能否水落石出? 高天虎说,如果查明我女儿的死因真相,也许还会揭开宝石宾馆另外几个命案的谜团。 在襄樊、老河口及周边的丹江口、谷城等地,从平常百姓到有识之士普遍认为,制造高莺莺命案的元凶一定同孙楚寅关系密切,因为调动驻襄樊的武警,没有市委书记的命令是不可能做到的;阻止襄樊报刊登载这个事件,除了他,在整个襄樊,没有第二个人有如此大的能量。而种种反常现象,更说明执掌重权之手在背后操纵。 本刊记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采访高莺莺事件时,曾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和车辆跟踪盯梢;在检察机关护送记者采访时依旧被跟踪;直到记者到达武汉,在省公安厅门口,还被未挂牌照轿车的驾驶者拍照。 是什么原因,什么势力,对记者的采访调查如此心怀叵测? 襄樊市一位老干部激愤地对记者说:此命案疑点重重,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影响党的形象。不查清真相,听任我们的党受质问、怀疑和误解,就是给我们的党抹黑,就是对党不负责任。公安机关理应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以正视听,严惩凶手。盼望公安部派出专案组来调查此案。 采访归来,记者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出于追求社会公正的职责,也出于新闻记者的道德良心,我们迫切希望高莺莺一案尽快真相大白,平息民愤。本刊将继续关注此案,并欢迎广大读者提供新闻线索。(民主与法制时报)本刊记者 徐风 维红 1 2 ~
作者: 退两步    时间: 2006-7-4 12:33
好复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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