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义工
标题:
女孩公厕遭拾荒男子强奸 路人围观20分钟不报警
[打印本页]
作者:
靓仔
时间:
2006-6-29 22:36
标题:
女孩公厕遭拾荒男子强奸 路人围观20分钟不报警
4月18日下午4时许,位于河北衡水闹市街头的一公共厕所内发生野蛮强奸案,一女孩在如厕时被尾随而来的一拾荒男子侵害。令人痛心的是,女孩受害时间长达20余分钟,现场围观市民达40余人,却没有一人出面制止。 支持方: 现代法治社会,除暴安良的职责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对“街头罪恶”应该由警察制止而不能依赖于民间道德热情。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危险状况,既然不是执法人员,也没有接受过特殊训练,就没有义务挺身而出。 反对方: 再尽职尽责的警察也不可能随时随地保护我们的安全,治安离不开民间社会的互助,公民道德勇气的普遍性丧失将会导致被侮辱、被欺凌者陷于孤立的境地。在一个丧失了公民互助、完全由警察提供保护的社会,我们又怎么能有安全感?今天是衡水市的小姑娘遭人凌辱,谁知道明天你我会不会落入险境而旁人袖手? 你的观点很重要!现在就加入我们的话题
作者:
退两步
时间:
2006-6-30 22:34
我反对.........
作者:
过路人
时间:
2006-7-2 08:57
世道呀,可悲!!
欢迎光临 罗定义工 (http://wr0766.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