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义工
标题:
世间上还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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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哥
时间:
2007-9-10 00:45
标题:
世间上还有这样的人
写在前面:不管这件事的最终判决如何,有一点确定的是,以后在大街上遇到有人被撞,甚至受伤,哪怕伤得再重再凄惨,路人的第一选择,也许真的会变成“事不关己,绕行处理”。
*————————————我是分隔线,下面是转载新闻——————————————*
关键词:常理分析 彭宇是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去年11月20日,他从一辆到站公交车上第一个走下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后查明是徐老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彭说,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徐老太的儿子赶来并提出:“我怕忙不过来,你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同意了。当得知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骨头时,徐老太一拍大腿对彭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今年1月4日,徐老太向法院起诉,要彭赔偿她13.6万余元。 4月底,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彭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借故拒绝。有人指出,徐老太的儿子正好是警察,其中或有蹊跷。
而现场目击证人坚持说,徐老太的确是自己摔的。
法院9月5日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
。
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
:“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
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据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所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
不停地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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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已因此失业 昨天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
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昨天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 ,
“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作者:
你不是人
时间:
2007-9-10 11:08
事不关己,绕行处理 说出我的心声
作者:
天生快活人
时间:
2007-9-10 13:13
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作者:
阿游
时间:
2007-9-11 03:44
谁还敢做好事啊怕怕。。。。。。。
作者:
王小凤
时间:
2007-9-11 12:28
好心被雷劈
作者:
云游天下
时间:
2007-9-11 13:06
只要问心无愧就去做,最怕不做一生有愧疚!
作者:
罗定是我家
时间:
2007-9-11 18:12
人啊!!!
作者:
爱心小妹
时间:
2007-9-26 17:50
只要问心无愧就去做,最怕不做一生有愧疚!
作者:
叶子飘
时间:
2007-9-26 21:18
强烈控诉.
作者:
活力女孩
时间:
2007-9-27 17:05
好人现在实在难做
欢迎光临 罗定义工 (http://wr07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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