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卷烟打假成绩斐然
烟草制品在我国属专卖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无论国产品牌还是进口卷烟,进入市场销售都必须由国家法定销售部门——烟草公司统一调拨,经过层层调拨、配送、最终成为商品,供消费者选取。然而由于暴利驱使,尽管相关职能部门始终对制售、运输假烟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仍有不少不法分子疯狂造假,大量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假烟,使得卷烟打假刻不容缓且任重道远。 近年来,我市烟草专卖局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围绕卷烟打假工作重点,克服种种困难,实现了卷烟打假从端窝打点向端窝点、打网络并重的转变,工作方式从粗放型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烟草专卖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卷烟市场管理质量稳步提升。2006年,该局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案件52宗,其中:移交法院、公安局追究责任各一宗。查获假烟2427条、非法渠道购进卷烟978条、私烟19条、非法生产烟草制品——无注册商标袋装烟丝7513包(每包约50克);取缔擅自收购烟叶加工烟丝作坊一宗,没收违法收购烟叶680公斤;罚没款收入1277.07元(已全额上缴财政)。为确保国家税收,维护消费者利益做出了应有贡献。左图为日前一批假烟被公开销毁。
(梁子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