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1、公共假期时间应遵从民意
今年的春节假期“循例”是从农历初一到初七,共7天。这是已经宣布了的。当然,这连续7天“循例”也是“腾挪”出来的,法定的假期是3天,还要加上前后的2个双休日。这也意味着,国人在即将到来的大年三十还将“循例”正常上班,那么,质疑声音“循例”响起也就不足为奇。实际上,这种声音不仅在年关将至时才响起,在每逢“黄金周”的前后都会出现。人们莫不以为,现行这种放假时间的摆布令人匪夷所思,很难理解和接受。
公众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有专家认为,这样安排春节假期的情况说明,职能部门和官员对中国民俗文化的理解不深,在进行宏观决策时往往忽略了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和保护。在我们看来,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这种毫不“通融”以及“拼凑”所谓长假期做法所折射出来的,未尝不是一种僵化的工作模式或者说思维模式。否则,在舆论呼声如此强烈之际,不至于没有人站出来对为何如此放假予以解释,也不至于每当长一点儿的假期临近,冷冰冰的就是抛出一个无须宣布早已尽人皆知的时间表。
我们一点儿也不能理解的是,有关方面为什么那么喜欢“人为”而不喜欢“自然”呢?比如今年元旦假期的“拼凑”堪称一个笑柄。本来12月30日、31日、1月1日已经非常“自然”地连在一起了,非要“人为”地挪成1月1日到3日;结果前一个星期要上7天班,后一个星期则只上两天班。如此调整不是完完全全的多此一举吗?今年的除夕,本来“自然”也是周六,该休息的时候,却硬是给挪后面去了。死板板地,不管“风吹浪打”,春节就是要初一到初七,元旦就是要新年的头三天,五一节、国庆节就是要1日到7日,且到如今也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
国人最注重过年。所谓年,就是除夕。不难想象,在中国最重要的节日这一天仍然上班,即使人来了,如果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也未必能够安心工作;来还是不来,并没有实际的意义。更何况,尽管每年公布出来的春节假期是从正月初一开始,在许多似乎更显得“人性化”的单位部门,往往事实上已经提前放假,充其量也就是年三十上午来点个卯。于是,“理论”上的假期与事实上的假期,仿佛约定俗成,并行不悖,默契得很,犹如“皇帝的新衣”。有人可能要说,如此放假不是更加“人性化”?默许你多放一天,偷着乐去吧,质哪门子疑?得了便宜还卖乖,真有点儿“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了。不过,我们由此生出的忧虑是:政令的严肃性究竟何在!
这几年,关于传统节日振兴的话题一再进入公众视野。所以如此,或因为“洋节”抢了我们的风头,或因为我们认为“本来”是自己的节日却给人家拿去申报世界遗产。我们的节日如何与“洋节”抗争,如何振兴?专家们开出的一个重要药方就是在诸如中秋、端午之类的重要传统节日应该放假,春节应该早一天放假。假期与振兴传统节日有没有逻辑关联,当然是一个令人生疑的问题;但是,从公众的强烈呼声来看,有关方面难道一定要充耳不闻到底吗?以人为本,在节日放假问题上,就应该以公众呼声为本。
文章2、民俗学家呼吁春节假期从年底休起
核心提示:与会专家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中包括:政府不干涉群众的本真性年俗展演,例如禁放鞭炮的政策,可予有限度的放宽;法定春节假期可考虑从年底安排起,使之与民间从年底过渡到年初的习俗大体一致等。
本报讯(记者/郭珊)昨日,来自中国民俗学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的民俗学专家聚首番禺,拟发布一份《广州宣言》,呼吁法定春节假期可考虑从年底安排起,使之与民间从年底过渡到年初除旧迎新的习俗保持大体一致。
与会专家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中包括:政府不干涉群众的本真性年俗展演,例如禁放鞭炮的政策,可予有限度的放宽;法定春节假期可考虑从年底安排起,使之与民间从年底过渡到年初的习俗大体一致等。据悉,在聆听各方意见后,《宣言》还将作进一步的修改。
“如何更好地完善现行节假日体系,将中秋、清明等传统节日列入法定休息日?”最近这个频频见诸报端的话题,再次成为此次学术研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与会学者呼吁,应尽快将重大传统节日纳入法定休息日,抓紧中秋、清明、春节等节日的“申遗”工作,对于西方个别外来“洋节”,应加强对民众的教育和指导。
为什么春节不如圣诞,就是没有合理安排好放假时间.大家讨论“春节放假是否该从除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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