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情人,最好不要见面
情,是一个梦,是一个甜蜜的梦。使人沉迷,使人恍惚。沉入其中者,但愿常梦不愿醒。
情,是一个陷阱,一个温柔的陷阱。跌入其中的,明知会越陷越深,却又不愿意跳出来。
情,是一把火,是一把熊熊烈火。使人燃烧,使人疯狂,只要生命存在,火就不会熄灭。“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情,是甜蜜的,是动人心魄的,是醉人灵魂的。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里,都是如此。
沉入网情网恋的朋友,如果你觉得这份情是那么甜,觉得这个梦是那么美,觉得这个陷阱是那么舒适怡人,那么,你就好好地呆在里面,好好地享受生活中难以享受到的欢乐,不要把梦打破。
上网是一种欢乐,欢乐的不是网,而网中的人,是网中牢牢牵着你心灵的那份情,是网络那头和你紧紧相系的那颗心。上网的人,大约都感到孤独,不是生活在孤独里,而是拥有一颗高傲、孤独的心灵。孤独,是现代人的通病,是与生活繁盛相伴而生的。孤独是一颗寂寞的心莫可名状的无可排遗,它又是对遥远的快乐作一种渺茫的追寻,它近乎一种悲怆的深刻,又是一个不甘压抑的年轻美丽的生命。
人就是那么怪。在物质贫乏、文化荒芜的年代,有了一顿饱饭,听了一场鼓书,就感到异常满足;能喝一碗肉汤,能看一场电影,就是极大的享受,乐不可支了。从不知空虚何物,亦不知孤独何物。可是物质丰足到“吃鸡吃肉是下等人”、“房子大了,电话小了,生活越来越好”的今天,人却越来越孤独。
人,是有欲望的,人的欲望是呈阶梯式不断上升的,且是从物质到精神的。物质需求相对能够满足,而精神的需求却是没有止境的。我小时候读过一首《不足歌》,至今还依稀记得大概:
终日奔波只为饥,方才一饱便思衣。
衣食两般皆俱足,又思娇娥美貌妻。
娶的美妻生下子,又思无田少根基。
门前买下田千顷,又思出门少马骑。
厩里买回千匹马,又思无官被人欺。
做个县官还嫌小,要到朝中挂紫衣……
不足歌,不足歌,人生人生奈若何?
若要世人心满足,除非南柯一梦兮!
如今,社会多元化发展,人们生活丰足,需求繁多:忙官的,忙财的,忙名的……都忙得不亦乐乎。感情,也是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需求。人是感情的动物,情是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可以说,人生的乐趣不在别处,只在真挚的情感之中。尽管我们生活的范围越来越大,尽管我们相识的人越来越多,可是,谁有工夫听你倾诉心曲?谁有闲心管你的心灵需要?谁能接受你的心灵相托,谁能成为你的情感相依?是熟悉的地方没风景吗?是怕离生活太近惹些不必要的麻烦吗?是找不到能敞开心扉的对方吗?
似乎都是,又不完全是。但是,只有网络,才找到心灵的慰藉,才找到情感相依的人,这却是事实。网络世界是虚渺的,又是真实的;是虚幻的,又是具象的,这就正好填补了生活的缺憾和不足。而且,在虚拟的世界后面,同样有一颗真实的心,一颗火热的心,一颗寂寞的心。网络世界又是博大的,浩渺的,在这个无限的世界里,可以倾诉,可以聆听,可以守候,可以寻找,可以捕捉,可以无意识、无目标地去搜寻另一颗相近、相似、又象流星般一闪即逝的心灵。网络,把一颗寂寞的心,牵向一个广阔的世界,让一颗心寻找到另一颗心,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一颗心依傍着另一颗心,一颗心紧紧吸引着另一颗心。
网络上要想遇一个相投相知相契的,却很不容易,那有一个“吹尽黄沙始见金”的过程。遇到了,是一种福份,是一种机缘,心灵深处立即迸发耀眼的火花,那是一种最高的享受。这就是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说过的:宽松处,娓娓道来如淙淙溪流,婉约清丽;激越时,则如水银泻地,光华熠射;更多的时候是不急不徐如行云流水,一泻千里令人心旷神怡。网络中的文字,是一颗颗活蹦乱跳的心,隐约间,还似乎见到她飘移的身影,迎风而动,轻舞飞扬。如果你细心点,还能通过网络的文字窥探到她的神情举止,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感知到她的心韵,抚摸到她的脉律……
在这个欢乐醉人的时候,双方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想:他(她)长得什么模样呢?他(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见面成了两人最大、也最迫切的心愿。
提醒你:网情网恋,恋得再深,恋得再真,恋得再甜,最好是不要相见。
当你每每相亲相爱相恋相吸恨不得立马见到对方又一时难以见到时,总不由得在心中叹一声:唉,可惜相隔得太远了。
接着还应该继续庆幸地点头:幸亏隔得太远哟。
如果不是相隔太远,见面了,结果会怎么样?我们可作如此想象——
网上相交,已是心心相映,情情相慕,意意相牵。多少个不眠之夜,想的是对方;多少个梦中萦回,系的是对方;多少次心海波澜,思的是对方;多少……今天终于相见了。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的女子——她亭亭若青青翠竹,笑靥如静静睡莲;行动如弱柳迎风,开口似兰花吐蕊……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伟岸俊男——庄严中透着飘逸,潇洒中漾溢着高贵的气质,谈吐中更是幽静、机智、深刻、犀利,无不显现出博学多才。
两个人呆了、痴了、傻了。似曾相识,又不曾相识,一阵阵激浪在心海中撞击。情大多是以性为目的的,疯狂的一夜情之后,必陷于深深的痛苦。
因为,情,毕竟是以婚姻为最终目的的,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保证情的安然长久。一时的冲动,一夜的激情,能够进入婚姻状态吗?即使双双愿意进入,势必打破现有的一切,重新组合,从头再来。可是现实允许吗?你们能冲破现实的罗网吗?任何一个既成的婚姻,都是牢牢地镶嵌在社会框架之中,难以动摇。许多人为此碰得头破血流都无济于事。即使真的成功了,那也是钱财耗尽,精疲力尽,不但没有了当初的激情,没有想象中的甜蜜,反而相互产生终生难以释然的哀怨,带来无尽痛苦。
分开吗?又成了永恒的牵挂和难以消弥的伤痛。人生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的过程。如果终生没有找到需要的对方,那么她或他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寻找过,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只有一旦找到了,才惊然憬悟:这就是我生命所需、心灵所求、情感所系啊!现在终于找到了,却不能拥有,那又是多么的痛苦!除了重演梁祝的悲剧,叹一声“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还有什么办法呢?
婚姻在人生中,是一个悖论:当你选择婚姻、有权选择婚姻的时候,却不知自己需要什么;待到知道自己的需要的时候,你却失去了一切权利,空留下许多遗憾。有人说,每个人在一生中,都或早或迟会遇到一个你最心爱的人,你最动情的人,可是,谁又能用一生的时光去等待那个人的到来?即使你用心等待,对方也在等待吗?如果有一方不在等待,即使相遇了,又怎能如愿呢?
十年前有一部流行世界的畅销小说,叫《廊桥遗梦》,后改编成电影。情节大多数朋友都知道,不需赘述,它的走红,就是因为不意间撞到了大多数人心中一根隐秘的神经。我们只是欣赏、叹惋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斯卡真挚、美好、动人的爱情,可谁能体味到主人公心中的伤痛?
相见而不能圆梦,是一种伤痛,但毕竟是美的。而相见后,消失了心中的虹霓,则是一种沉重的失落,另一种痛苦和悲哀。
网上交流毕竟是虚幻的,好似月下远山的轮廓,月光的映照,加上美好的想象,它一定林木苍翠,山花烂漫,绚丽多姿。待到白天一看,原来是怪石磷峋,丑陋不堪入目。
我曾对很多朋友说过,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只属于少年时代,长大后千万不要相见,让她(他)永远留在少年时代,留在你美好的回忆里。
记得我少年的时候,邻村有位女孩子长得很漂亮,粉里透红的脸儿像一朵盛开的桃花,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一对长长的辫子,一摆一摆的,时时牵着我的心。我时时想着她,并在心里想象了许多美好的情节。后来我离开家乡了,心里还一直想着她,她在我的心里仍然是那副娇美动人的模样。隔着时间的烟雾她显得更美了。每次回乡,总留心打听她的情况,又不敢直接打听,总是用侧击的方式,就是那样心里仍是跳跳的,脸还要红一阵子,但从没有见过她。有一年的清明,我无意中见到她了,在一条弯弯的山路上,她迎面向我走来。尽管相隔十多年,尽管她早已是面目全非,我仍能一眼认出她来,但却不再是她了。我很后悔那次见到她,留在我童年记忆里一点美的印象,一下子荡然无存了。
后来我想,除了岁月摧人容颜以外,更多的是成年以后的社会因素。少年时期,心地是纯真的,眼里是纯真的,所看的对方是纯真的。随着年龄的增长,眼光变得挑剔了,特别是长期书熏墨染,审美观自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且,现实中无不打上生活的烙印,诸如:身份、地位、学识、素养等等就变得十分重要起来。十多年的光阴,把人改变多么厉害啊!我想到鲁迅先生的《故乡》。迅哥儿若干年后,与儿时的好友闰土相见,闰土一声“老爷”,叫得人心颤。但是,闰土他不叫“老爷”,又能叫什么呢?社会、世情,已经把他们永远地隔开了。
网上亦然。网上相交,是一种跨越时空的交往,是一种纯粹的“人”与“人”的交往,相知的仅仅是对方的一部分——极小的一部分。在这极小的一部分中,双方都通过想象不断地美化对方。而且,由于网络的特性,网友之间是超现实的,没有现实中的顾虑和矜持,消弥了年龄的悬殊,消失了素质的差距,消除了地位的差别,只显示可爱和纯真的一面。一旦相见,四目相对,整个都毫无隐藏地袒露在对方的眼里,都在审视着对方一切。人,其实都是平凡的,一个现实中的凡人,有几个能经得起如此审视?在这审视中,现实中的一切就成了横亘在两人之间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山。巨大的心理落差,只能成为巨大的遗憾。除此之外,还有年龄上、性格上、习惯上、言语上等等带来的尴尬。当年刘半农先生写了一首《教我如何不想他》,后由赵元任配曲,传唱甚广,十年后刘半农与读者见面,一女青年说:“原来是这么一个老头。”刘半回来又写诗一首:“教我如何不想他,可能相共吃杯茶?原来这样一老朽,教我如何再想他?”网络与现实的尴尬可能更多。
网上的情,只能是网上。
网上的情恋,就让它永远留存在网络上吧,不要带来现实中来。就象少年的恋人永远不要见面一样。让那份想象中的美好,去美化你的生活,美化你的心灵,也美化两人间的情感。
网友,永远只能是网友。
至于有人说,网友相见被骗等等,那不在本文论述之列。但我要说,无论网络如何虚幻,网中人如何伪装,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血管里流出的毕竟是血,水管里流出的总是水,是改变不了的。对方的素质、修养、品行、学识无不袒露在言语之中。如果受骗,那也是活该!
引用第6楼安哥于2006-04-25 12:15 AM发表的“”: 系我就照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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